距《苏州高新(600736,股吧)区关于实施“才聚高新 智汇虎丘”人才引育工程的若干措施》出炉不到半年时间,苏州高新区再次对海内外各类人才抛出了橄榄枝。近日,苏州高新区人才新政首批10项实施细则相继面世,包括《关于进一步推进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细则》《关于知识产权领军人才计划的实施细则》《关于扶持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关于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让顶尖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高技能人才、知识产权人才、电子商务人才等不同的人才群体都能享受极具针对性的奖励扶持。
“细则中既包含了对高层次人才的奖励,也囊括了对特色产业人才及产业基础人才的扶持,还有企业和人才机构引才的奖励等,且从风险投资、贷款贴息、家属子女安置、项目配套资助等各个方面构建了一个全方位、全链条的政策支持体系,从中可见苏州高新区对人才的重视。”苏州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加大人才扶持力度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细则》,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分为两大类别:顶尖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其中,顶尖人才(团队)分为三类:重大创新团队、海内外院士及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地方培养的院士;领军人才(团队)分为五类:重点创业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领军孵化人才和创业领军成长项目。
其中,重大创新团队可享受项目经费、安家补贴、办公用房补贴等政策扶持,项目综合扶持经费最高可达1亿元。同时,对到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根据到苏州高新区实施项目的综合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对通过苏州高新区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并新当选的两院院士给予200万元奖励,并给予培养单位500万元奖励。
对于入选的重点创业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人才等进行分类扶持,给予50-500万元的项目资助、50-500万元的安家补贴、100-500平方米的办公启动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获得立项的重点创业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人才还可以享受包括风险投资、贷款贴息、贷款担保、家属子女安置、项目资助配套和土地安置等扶持政策。
此外,对在孵企业获批市级以上创业类领军人才的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等各类新型孵化器)和引进博士创新人才的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也有一定的奖励。其中,对孵化器的具体奖励为:获批国家级人才计划和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以及姑苏重大创新团队的、获批江苏省双创人才和姑苏领军人才的、获批江苏省双创博士的,按照每个获批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
重点培育特色产业基础人才
针对特色产业和产业基础人才,苏州高新区出台了《苏州高新区关于扶持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苏州高新区关于知识产权领军人才计划的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苏州高新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苏州高新区关于扶持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中规定,支持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重点领域为跨境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社区电子商务、制造业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产业电子商务等。每年将安排1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其中,获评电子商务领军人才的项目给予20万元资金扶持;获评重点电子商务领军人才的项目,原则上按照已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苏州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基金将对园区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项目给予支持,获评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和重点电子商务领军人才的项目根据投资需求优先给予推荐。
《苏州高新区关于知识产权领军人才计划的实施细则》中提出,知识产权人才创新创业支持的重点领域包括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知识产权平台建设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等。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包括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领军人才两类。3年内重复获批区级领军人才项目者,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其中,知识产权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领军人才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和20万元的项目启动及扶持资金;优先安排人才公寓入住;为项目争取国家、省、市各条线项目资助,并对获得市级以上资助的项目给予相应配套资金奖励。每家企业及服务机构累计获得扶持不超过1人次。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苏州高新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对苏州高新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高技能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学校培训基地和技能人才培养输出基地、高技能人才企业培训基地和当年培养和引进5人(含)以上高技能人才的区内企业、获得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等六类对象进行奖励。
根据规定,对获得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经自主申报和确认后,按取得相应国家职业技能资格的等级来给予培训补贴,分别是高级工(三级)1500元、技师(二级)3000元、高级技师(一级)4000元。
搭建引才荐才平台
针对引才荐才平台,苏州高新区出台了《苏州高新区鼓励人才机构引才的激励办法》和《苏州高新区鼓励企业通过人才机构引才的激励办法》等文件。
具体对引才机构的奖励为:引进顶尖人才来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引进国家级人才的,给予15万元奖励;引进省级人才的,给予10万元奖励;引进市级人才的,给予5万元奖励;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万元奖励。其中,创业类人才创办的企业需在苏州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创新类人才需在苏州高新区工作并缴纳社保满一年。
此外,通过人才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期间成长为顶尖人才的,给予机构50万元奖励;成长为国家级人才的,给予30万元奖励;成长为省级人才的,给予20万元奖励;成长为市级人才的,给予10万元奖励;成长为区级人才的,给予5万元奖励。
通过人才机构引进下列人才,可申报引才补贴:依法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全职到岗工作满 1 年,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企业支付的税前薪金超过 30 万元/年;人才到岗前上一工作地在苏州高新区范围以外;申报企业和引进的人才均无不良诚信记录。引才补贴按照企业给付人才机构佣金的50%确定,且不超过企业给付人才年薪的10%。单个人才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单个企业同一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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