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强化排污治理、严格考核问责等措施,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一手抓环保问题整改,一手抓民生保障,济南市借力环境综合治理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提升。
■ 多措并举,切实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济南市创新观念、多措并举,以环保工作为重要抓手,切实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为了优化产业布局,今年济南市政府投资360亿元,坚决推进济钢搬迁工程,年产1200万吨钢铁产能的济钢已于今年7月初全面停产。济钢停产后,减少煤炭消耗421万吨,减排二氧化硫7712吨,减排氮氧化物17961吨,减排烟粉尘12092吨。目前,济南市东部老工业区已完成搬迁54家,采暖季前力争完成济南庚辰铸造、蓝星石油等东部老工业区重点企业停产工作。
在积极优化能源结构方面,济南市高效推进燃煤锅炉拆除改造。今年,济南全市淘汰燃煤锅炉,加大奖补力度,拆除锅炉323台;同步推进94台35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已完成67台,剩余27台计划10月底前完成;持续取缔低空排烟设施,今年以来已取缔茶水炉、洗浴炉2344台。此外,济南市还成功入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争取10月底前完成10.8万户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为原定计划数量的2.16倍。
济南市十分注重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提升,避免工作方法简单化、“一刀切”,强化整改方案针对性,注重分类指导。对严重污染环境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污染排放小、工艺简单、用地符合要求,且能通过整改达到环保标准的企业,合理引导、靠上服务,指导完善手续、规范提升实现达标生产,并纳入“双随机”监管。
■ 全力保障,积极推动问题整改
4月上旬,环境保护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入驻以来,济南市积极采取措施,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对督查组发现反馈的所有问题,济南市照单全收、主动认领,逐项分解和梳理分类,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济南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定期督导暗查,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加大约谈、曝光、处罚、问责力度,对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专项督导。
发改、经信、国土、工商、质监、环保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7月起每月开展一次“散乱污”企业专项督查。环保局采取对各县区包干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办,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提出追责建议,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截至目前,济南市共查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起,行政拘留5起,抓获违法嫌疑人员16人,立案236件,罚款875.4万元。9月15日~10月9日,环境保护部巡查组共核查前期已整改的环境问题430个,已完成整改416个,占比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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