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大力做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工作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10-10

  为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切实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工作,按照《哈尔滨英才集聚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高层次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资源,紧紧围绕我市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以携带项目来哈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努力搭建优质服务平台,完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政策,积极探索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新途径,努力推动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

  对携带项目来哈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大力支持,资助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在我市落地转化。

  三、政策措施

  (一)对携带项目来哈产业化的人才(团队)予以资助。对携带项目来哈创新创业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经评审按启动、优秀、重点层次分别给予5万、10万、15万经费资助,对被列为市重大产业项目且在哈进行产业化、能够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创新创业团队给予50万至100万资助。

  (二)设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各级人社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开通服务热线,设立专门窗口,积极做好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并为本人及其家属在信息咨询、户口转迁、身份证办理、子女入学、人才公寓提供、人才资金及社会保障支持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市人才服务局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地址:香坊区和兴路38号人力资源中心406室,人才服务热线:84656005。

  四、申报项目、条件及材料

  (一)申报项目

  1、创新类项目资助。创新类项目资助对象主要是携带项目来我市企业进行科研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应用研究的高层次人才。创新类资助金额分为:5万、10万、15万元三个层次。

  2、创业类项目资助。创业类项目资助对象主要是携带项目来我市领办创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创业类资助金额分为:5万、10万、15万、50-100万四个层次。

  (二)申报条件

  1、创新类项目资助。(1)申请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或具有专业特长的人才;(2)携带的项目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3)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4)2015年6月以后携带项目来我市创新创业的,所在企业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运行良好。

  2、创业类项目资助。(1)申请者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实际经营人,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能力。(2)申请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或具有专业特长的人才;(3)携带的项目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能有效促进就业;(4)企业2015年6月以后注册经营,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运行良好。

  (三)申报程序

  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企业审核并签署意见,逐级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拟资助的项目名单,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下发批文,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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