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面向全球征召人才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2-04-07

  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将在京召开。大会表彰公示名单显示,共有150人被确定为突出贡献个人拟表彰对象,其中包括24名参赛运动员。

  这些优秀运动员是如何通过层层选拔脱颖而出的?近段时间,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对北京冬奥会备战参赛、监督工作经验进行了全面梳理。

  “我们历来高度重视综合性国际体育赛事参赛运动员选拔工作,认真贯彻‘选用公廉’要求,经过东京奥运会和北京冬奥会的探索,可以说,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符合我国实际的国际体育赛事选拔机制。”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国永告诉记者,在杭州亚运会运动员选拔上,将沿用这些好的经验和制度,确定最终代表国家参赛的最佳人选、最强阵容。

  加强领导、“提级管理”,良性竞争,选出能征善战、作风优良的国家队

  打造能征善战、作风优良的国家队,是确保参赛出彩、在世界赛场上展示国家形象的必然要求。刘国永表示,强化问题导向,是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在开展选拔工作时的鲜明态度。“过去我们在选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选人的视野还不够开阔、办法还不够科学、存在‘小圈子选人’现象等。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开展选拔。”

  如何推动解决上述问题?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吕奎龙认为,压实“选用公廉”主体责任是首要任务:“在北京冬奥会选拔中,根据监督掌握的情况,我们及时向总局党组发送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牢牢把准选拔方案制定工作,逐项目从严审核,并推动创新领导机制,改变过去模式,进一步加强对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总局党组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据介绍,组织开展北京冬奥会选拔工作时,国家体育总局借鉴了东京奥运会“总局党组成员分工负责,中心(协会)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提级管理原则,按赛区(分团)分别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各小组组长由各分管副局长担任,牵头负责分管项目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提级管理,实际上是一种管理体制上的改革,更加扁平化,有助于压实责任,充分掌握相关情况,扩大选拔视野,也利于发挥领导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决策效率低等问题。”刘国永说。

  记者注意到,北京冬奥周期,各项目均以“国家集训队”而非“国家队”的名义进行训练,刘国永表示,这正是总局党组针对“小圈子选人”提出的要求,“国家队必须到最后选拔出来的那一刻才能叫国家队。早早成立所谓的国家队,一方面容易使已经进队的运动员产生懈怠心理,另一方面也缩小了选人的范围,可能导致真正有实力的运动员被拒之门外。国家集训队不同,一个项目可以搞若干支,使队与队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竞争的关系。”

  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国家体育总局党组还结合项目特点,直接对选拔工作提出指导建议。北京冬奥会选拔方案制定期间,总局提出在本赛季世界杯比赛中获得冠军的运动员可直接获得冬奥会参赛资格,让优秀运动员能够对标奥运会调整备战训练节奏,保证了选拔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在此过程中,纪检监察组列席了历次选拔工作专题会议,并多次深入备战参赛一线开展调研检查,了解总局党组履行‘选用公廉’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开展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选拔选派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各级‘一把手’履职适岗等方面情况,优先处理相关问题线索,力求推动实现公平公正。”吕奎龙表示。

  “一项目一方案”从源头上防范不公不廉,人人都有机会为国争光

  从源头上防范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幕后交易等不公不廉问题,关键在于明确选拔原则、完善选拔制度。刘国永告诉记者,根据北京冬奥会特点和工作实际,国家体育总局在选拔工作伊始便提出几条必须坚持的硬原则: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各项目选拔严格实行积分制,并将选拔办法向社会公示,选拔赛通过电视或网络直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坚持体专结合、注重实战,引入社会队伍与国家集训队同台竞争、择优入选;三是坚持德绩并重,对兴奋剂问题“一票否决”。

  “坚持规则至上,按规则办事,用规则来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这是一条必须坚持的经验。”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倪会忠说,“明确各项目选拔通用原则的同时,考虑到冰上项目、雪上项目差异,尤其是雪上项目选拔工作受影响因素较多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制定具体方案时坚持‘一项目一方案’‘因队施策’,不搞‘一刀切’,努力提高选拔办法的针对性、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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