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才引进新政深度解读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1-02-05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珠府办〔2020〕15号)自2020年12月25日起正式执行。

  珠海市人才引进新政“宽”在哪里?

  (一)放宽对象范围

  将对象范围放宽为珠海市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且在珠海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二)放宽学历要求

  由原来要求有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放宽为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包含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的非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社部可查询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均予以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三)放宽年龄限制

  新政将学历型人才、职称型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设置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四)取消对技能人才的三个限制条件

  1、引进三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

  2、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

  3、珠海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五)新增“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落户”

  在珠海市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确属本企业发展急需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

  (六)新增“广东技工”工程对应的引进类型

  符合《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珠府办〔2020〕7号)中“本市企业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技工(职业)院校学生”“取得《珠海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参加《实施方案》第8条‘订单式’‘定向式’等技能提升培训合格的人员”的技能人才,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人员,也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

  (七)放宽“先落户后就业”毕业年限

  将“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统一放宽为“毕业五年内”,即在珠海无工作、无社保、无住房,但属于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如何申办人才引进手续?

  新政上线后,珠海市人才引进服务推出全类型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用人单位一次不用跑,足不出户即可办结引进手续,既简易又方便还高效。

  • 在线咨询

  • 免费热线

  •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