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高层次人才,指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名校(园)长、名教师、优秀医学专家、黄埔工匠;
高层次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
基础性人才,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技能等级的人才,或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选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黄埔区无自有产权住房,高层次人才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住房的,父母或配偶父母在广州市黄埔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广州市范围内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优惠政策。
基础性人才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所在单位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且所在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高新技术企业;
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前100强企业等重点企业;
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政府公共服务部门;
经批准的其他单位。
申请萝岗和苑B区、佳兆业盛世广场房源,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对象年龄在18至35周岁的单位在职员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在政法、环卫、公共交通、医护(含养老护理、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护理)岗位超过3年的一线从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申请对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高层次人才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住房的,父母或配偶父母在广州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