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二十项措施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09-14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等领导来到民营西安西安长安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定点联系调研。该院还组织业务和理论骨干深入全市多个管理部门几十个指标私企进行抽样调查推出了《西安市检察院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调研报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日前,该院制定出台了西安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二十条具体措施。主要是: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中依法及时惩治侵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损害其商业信誉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

  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建立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类案监督平台,形成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知识产权的合力。

  通过视频接访、123O9举报网络平台、门户网站、检察长信箱等多种渠道,探索建立涉及非公企业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涉私企案件及时受理办理;充分发挥亲商助企领导干部、驻工业园区派驻检察室的作用,在非公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讲座、参观法制教育基地、编印服务手册等方式,增强非公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帮助和引导非公企业依法、规范、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在立案查处非公企业职务犯罪案件和审查公安机关移送涉及非公企业刑事犯罪案件时,将是否有可能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作为风险防控点。在办案中充分考虑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的特点,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线,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执行政策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区别,避兔把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甚至改革创新视为犯罪,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对涉及检察环节的群体性上访,做好工作。对涉及非公企业股权、借款、破产、兼并、转制等案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化解矛盾。

  建立建全办理非公企业重大案件区县基层院向市检察院备案审查和请示报告制度,慎重冻结非公企业账户等,确保办案法律、政策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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