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拥有职业证书可以获得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啦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8-10

  即日起至8月31日,劳动年龄段内的姑苏区户籍居民或与姑苏区企业、民办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姑苏区(或市本级)缴纳6个月以上企业社会保险的职工,拥有符合条件的职业证书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到辖区企业所在片区、各新城经发处(局)进行预登记,申报2017年度姑苏区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此外,姑苏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职工还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至少体现2017年2月-7月的缴费情况)。

  凡申报人员须在2015年8月1日-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二级(技师)或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不列入此次申报中。

  此次申报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是姑苏区加快引进培养与我区产业发展相匹配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的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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