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产业新政50条”、“成都人才新政12条”出台后,一大批含金量高、惠及面广的人才政策如何具体落地落实?各类人才如何及早享受到人才新政带来的实惠?如何汇聚和培育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增强城市发展动力,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
27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日前,成都市人社局制定了《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鼓励引进外国人才实施办法》、《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三个《实施办法》坚持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紧扣产业和企业发展人才需求,聚焦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外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育留用”,加强政策的系统集成和实质创新,就“成都产业新政50条”、“成都人才新政12条”有关政策落实落地和丰富完善一一作出了回应。
四川新闻网记者梳理发现,《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包括众多要点,比如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对成都市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补贴支持;对成都市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贴支持;对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支持等等。
技能人才来蓉工作
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可落户
《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指出,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据悉,此政策的适用对象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45岁周岁以下(技师、高级技师不受此年龄限制)成都市外户籍技能人才。
办理流程方面,主要有三步。一是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成都市技能人才服务中心或区(市)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推荐意见。(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dhrss.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填写后由单位在“工作单位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二是经办机构现场审核,通过后出具《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三是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函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