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留学人才来渝创业创新最高资助50万元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7-21

  创业创新人才再获支持!昨日下午,重庆市人社局召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创业创新,创业类资助最高可达50万元。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人士可申报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重庆)新加坡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以及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计划等创业创新人才支持项目开始接受申报。

  “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是指为对接人社部“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启动支持计划”和我市引进海外英才“鸿雁计划”、“百人计划”等海外引才项目,每年择优资助一批创业创新项目,以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渝发展。资助分为创业和创新资助两类,每年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项目资助等次及总量。 其中,创业类资助分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资助,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创新类资助分重点、优秀和启动,分别资助12万元、8万元和5万元。 哪些人可以申报?市人社局介绍,申报者应为我市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含纳入公务员管理的),在海外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并符合下列情形。

  申报创业类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非法人企业则应为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确定。 3、所在企业在渝工商登记时间不超过5年(即2013年1月1日以后成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项目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能够吸纳5人以上就业。 4、所在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资金不低于20万元,申报人占股比不低于30%(允许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 5、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报创新类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回渝工作时间未超过5年(即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回国)。 2、申报人创新能力强,有较好培养前景。 3、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保证每年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的带动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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