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引百家配套企业最高可奖励20万元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7-12

  为深入开展“引进百家配套企业”专项行动,切实引进轨道交通、航空、汽车、电子信息等产业配套企业落户株洲,株洲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株洲市“引进百家配套企业”专项行动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8条奖励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配套企业最高可奖励20万元。

  根据该《细则》,配套企业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就可以获得奖励。一是所属产业领域为轨道交通、航空、汽车、电子信息等;二是引进配套企业的注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三是项目主要投资方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以外。

  此外,《细则》中明确,相关奖励将以奖金形式直接发放,奖励对象为在引进配套企业(项目)过程中做出贡献的主机企业采购团队的负责人或中介人(由被引进的配套企业认定且唯一)。配套企业的采购团队或中介人提出申请后,由落户所在园区、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等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逐一审核认定,办公室严格按照奖励标准及细则确定奖励金额,报市政府同意后发放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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