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首创基层村书记人才认定机制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6-05

  福建省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党委书记吴金程在近日收获到了一项让他“备感惊喜”的荣誉:全市首批农村治理特级人才。和吴金程一样,晋江全市目前共有55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被认定为治理人才,享受人才政策待遇。

  这55名村(社区)书记收获的这份荣誉来源于晋江市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党组织“领头雁”示范工程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提出实施“人才反哺农村”计划,在全国首创了在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开展治理人才认定的工作。

  根据措施,为了鼓励基层党组织治理人才更好地发挥才能,晋江将在第二轮村级党组织“领头雁”示范对象、培育对象中开展认定工作。据介绍,村级党组织“领头雁”培育对象由镇(街道)党(工)委在村级组织换届当年底或下年初,按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数20%左右比例择优推荐,每个培育期3年,培育期年度星级考评均定五星级的培育对象,在下个培育期继续推荐的,择优确定为示范对象。此次开展的是对2013—2015年培育期(第二轮)的人才认定工作,此后认定工作将在每一个培育期启动时同步开展。

  按照措施,示范对象、培育对象可按年度考评成绩申报特级、高级、中级、初级人才认定。示范对象可申报特级,培育对象在上个培育期内年度考评均定星级且2次获评五星级的可申报高级,2次获评四星级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其他的可申报认定初级。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个人申报后,组织部门将进行资格审查,并在4月份召开集中展评,经综合研究后正式认定,并发放证书。目前全市共认定特级人才和高级人才各4名,中级人才17名,初级人才30名。

  据悉,经认定定级的对象将在今年5月起享受人才政策待遇,直到培育期结束。在经济待遇上,按照特级、高级、中级、初级人才认定,每人每月对应享受3000元、2500元、2000元、1500元人才岗位津贴;在政治待遇上,连续2次被认定为高级及以上人才且符合有关规定的,优先推荐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门岗位,担任本镇(街道)党(工)委兼职副书记或委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在生活待遇方面,连续2次被认定为高级及以上人才的,直系亲属参照享受晋江市4、5类人才择校就读政策,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村官不是官,村干部不是干部,而是人才。”晋江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施嘉奕表示,希望通过一系列创新措施的出台,能够着力培养、提拔村(社区)优秀的“领头雁”,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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