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才新政30条”打破藩篱广招四方之才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5-31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强调,要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广开进贤之路,把各方面知识分子凝聚起来,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这番话,如一盏航灯,为全党全社会如何正确对待人才指明了方向。

  济南如何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近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人才新政30条”),就是对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

  当前,济南正处在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任务目标,必须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支撑作用。而现阶段,我们面临着高层次人才缺乏、人才工作活力不足、体制机制有待创新等问题,特别是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等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严重不足。解决这些问题,最关键的就是要改革和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破除人才流动和引进的障碍。正是基于此,“人才新政30条”从济南实际出发,打破地域、国别限制,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坚持以用为本,努力创造人尽其才的环境。即便和全国同类城市、省内其他市相比,其政策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创新性地设立泉城“人才驿站”,调剂500个事业编制作为人才编制“蓄水池”;探索推行“户口关系在外地、平时工作在济南”的引智模式;提出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人才新政30条”展示了济南不惜血本、“舍得”引才的决心。

  设立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搭建海外引才引智新平台;开展高端人才专项对接活动,实施重大引才服务外包;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专项资金500万元……“人才新政30条”打破藩篱广招四方之才,展示了济南主动参与人才竞争的魄力。

  建立人才创业贷款担保专项资金;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基金;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可按比例奖励重要贡献人员;建立人才“金卡”制度;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人才新政30条”更加注重优化人才生态,展示了济南求贤若渴的十足诚意。   将驻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人才纳入我市资助服务范围;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户籍、住房、子女入学……“人才新政30条”秉承“省会人才”就是“济南人才”的理念,展示了济南打造省会人才高地势在必得。

  我们常说,人才是核心竞争力,而其实,一个能够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政策环境和制度土壤,才是一个地方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哪个城市能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竞争中占得先机,哪个城市就能在未来发展中赢得主动。实施“人才新政30条”,为我们的人才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符合我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理念和要求,也必然能在城市的跨越发展中成为重要的引擎。我们一定要把其中的引才、育才、聚才、用才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把济南打造成人才集聚高地、人才创新创业的乐土,为“四个中心”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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