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助推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09-07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发布《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新设立10亿元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用于扶持创新创业投资企业(含天使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助推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

  “此举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为创新创业插上资本之翼。”温州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是由温州市政府专门设立,按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政策性基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温州市级财政,经申请获得的国家或浙江省级资金补助,基金的投资收益及其他增值收益,个人、企业和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等。该基金规划总规模10亿元,按计划逐步分期到位。

  根据《管理办法》,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的支持对象包括,国内从事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及科技型中小企业。今后,该基金主要投向温州域内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健康与生命科学、高端装备制造、激光与光电、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重点领域。

  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的出资围绕参股不控股的原则,投资方式分为阶段参股、跟进投资和风险补助。与浙江省内其他地市相比,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在参股投资退出机制方面,优惠幅度更大。基金在阶段参股退出时,只需偿还本金(或本金加利息),而不参与分红;基金阶段参股最高不超过创投机构实收资本的30%,且3年内资金免费使用,3年后只需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作为利息。基金参股的天使投资企业在温州范围内的投资亏损,由科技创投基金出资中的50%部分先于其他出资人承担亏损,其余亏损则由科技创投基金按出资比例承担。创投机构在完成投资后,可以申请风险补助,金额不超过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5%,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温州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设立该基金,希望能把国内优秀创投机构吸引到温州并扶持其发展,一来吸引民资投入到高新和创新创业领域,二来创投机构还能为温州带来一批优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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