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引导鼓励卫生专技人才服务基层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5-08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激发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青海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近日,青海省人社厅、省卫计委联合出台新政策,将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适当提高中高级比例,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提高中高级岗位比例。调整后,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另外,高级岗位等级比例中正高级比例由10%提高到15%。此次比例调整是在保持全省各行业岗位结构总体控制比例内,对医疗行业的特殊倾斜,将有效缓解青海基层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评聘矛盾,及时兑现医务人员岗位待遇,也充分尊重和体现了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行业特点。

  建立统筹使用和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优化配置”的原则,对基层乡镇卫生院高级岗位可由各县人社、卫计部门统一掌握,在本县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管理使用。为确保岗位统筹使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县人社、卫计部门应根据实际制定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统筹使用和动态管理的具体操作规定。统筹使用应当以促进卫生资源均等化和调动基层卫生专技人员积极性为目的,用足用活中高级岗位资源,有效避免有岗无人和有人无岗情况同时出现,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工作薄弱地区流动。

  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人事政策规定,督促基层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岗位职责为依据的考核制度,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择优聘用人员。把有限的中高级岗位向一线医护人员倾斜,同时积极引入比贡献、比能力、比业绩的竞争激励机制,真正实现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鼓励广大医护人员能够安心在基层工作,热心为患者服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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