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布成长型企业人才补贴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5-04

  5月2日,关于东莞成长型企业人才补贴政策的消息刷爆东莞人的朋友圈。按照政策,东莞三千多家成长型企业符合条件人才可以拿到最高4万元的补贴。那么除了申报公告中所指出的申报条件、流程等内容,关于如何界定工作年限,离职了可不可以申请等也成为市民关心的焦点问题。5月3日上午,东莞市人力资源部门相关负责就上述问题在内的26个问题进行了政策答疑。

  1:政策的总体上如何实施?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本政策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在政策有效期内,实行定期受理、集中审核,具体由市人力资源局每年上半年对外发布申请公告,集中受理申请。经审核通过的资金将于下一年度集中拨付。

  2:哪些企业在扶持范围?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1)成长型企业和“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详见公告附件1、附件2)。(2)如某家企业既是成长型企业,也是“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企业员工按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请并予以资助。

  3:新引进人才申请生活补贴须符合什么条件?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新引进人才申请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劳动关系条件: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在上述范围企业工作满1年,缴纳社会保险。

  2、年龄条件:本科、初级职称人才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中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0周岁,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5周岁。年龄条件以引进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户籍条件:申请人须落户东莞。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职称条件:具备初级以上职称。

  3、纳税条件:上年度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

  还有市民关心,如以“上年度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的条件申请补助,对申请人有年龄限制吗?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负责人表示,有限制,年龄应该不超过40周岁。

  4、如何理解“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策要求人才的入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之后,具体引进时间以社保缴费凭证为准。

  5、如何界定工作年限?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策要求人才在成长型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请,具体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凭证为准。

  6、政策对申请人的入户年限有要求吗?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策对申请人的入户年限没有要求,只要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已经落户东莞即可。

  7、申请人的其他条件都符合,但是在提交申请时并没有取得相应的学历或职称,能否以学历或职称条件申请补助?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不能。如申请人的学历或职称证书是入职企业后取得,需在学历或职称证书取得满一年后才能提出资助申请。

  8、请问如果离职了可不可以申请?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不可以,申请人需在岗在职。

  9、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取得的本科学历符合申请条件吗?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不符合,需全日制本科。

  10、申请人是否可以凭在职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补助?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申请人按学历条件申请的,在满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条件基础上,可凭在职硕士、在职博士学位提出相对应的资金补贴申请,并同时提供全日制本科、在职硕士(博士)证书复印件。

  11、取得技能类证书符合申请条件吗?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不符合。

  12、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如何发放,有申请时限吗?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限每人申请一次,当年度申请,下一年度一次性发放。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符合申请条件但错过当年度申请的,可在下一年度提出申请。

  13、如何理解“就高从优不重复”的资助原则?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申请人凡已享受由市级财政资助的我市特色人才资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补贴资金,享受市级财政之外的资助不在此列。

  14、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是否符合资助范围?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符合。但已经享受我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15、企业发生了名称变更等情况,如何处理?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经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后予以更新。

  16、忘记账号或密码,怎样处理?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1)个人。由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到企业所在镇街(园区)的人力资源分局服务窗口办理,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再由分局将申请人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扫描件报送专技科,由专技科在系统上修改。纸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由分局汇总、整理后,统一递交专技科。

  (2)企业。企业修改账号、密码的,请办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前往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服务窗口办理,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再由分局将申请人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扫描件报送专技科,由专技科在系统上修改。纸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由分局汇总、整理后,统一递交专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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