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新人才最高奖励150万元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4-28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2017年度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工作已启动,申报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至6月30日。创新人才奖按照自愿申报、严格审核的原则进行评审,每年评审一次,对获奖人员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奖励。

  为兼顾申报单位与个人贡献,在原有政策奖励高管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基础上,今年继续设置企业年度自主申报名额。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连续工作1年以上,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经营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下列个人,可申报创新人才奖:

  (一)属于深圳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鼓励发展产业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二)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三)所在企业属于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或我市鼓励发展的产业、尚有年度自主申报名额的,在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担任一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负责人;

  (五)经国家、省、市认定的高端专业人才和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申报的特殊高端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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