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4-13

  “营改增后,我们经营中遇到最大的麻烦就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我们企业旗下酒店购进肉类、蔬菜等农副产品很难从上游取得进项发票,没法完成进项税抵扣”,“民营企业经常遇到资金困难,应针对阶段性困难给予税收缓征支持……”日前,在宁夏税务部门举办的民营企业共话税收座谈会上,20多家民营企业负责人提出遇到的税收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税务部门通过问需于企,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优化税收服务,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此次座谈会以“问需求,优服务,促发展”为主题,自治区国税、地税部门,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以及自治区工商联等部门参加会议,为民营企业介绍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等,并对企业提出的疑难和困惑进行解答。

  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2016年,宁夏民营企业税收入库208.6亿元,占全区税收总额的比重为41.6%。民营企业共享受11大类58小项税收减免政策,减税69.8亿元,占全区减免税总额的51.8%。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减税效应愈加明显。2016年,原“3+7”试点营改增行业减税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四大行业”减税,以及工业企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购进应税服务增加抵扣减税共计27.42亿元。

  同时,税务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先后取消了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国地税联合执法,取消6项进户执法项目,压缩17%。国税部门简并税收业务206项,取消各类资料185种,纳税人办税报送资料减少52.6%。简并各项税费的申报缴税期限,减少申报缴税次数及同步资料报送66.7%,纳税人受惠面达90%以上。

  另外,实现各项基本涉税业务全区通办,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并全面推广网上申报缴税系统,推行发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网上代开发票等网上业务办理,90%以上税款通过电子缴税方式入库,让纳税人多用“网络”,少跑“马路”。

  自治区国税局局长张曙东说,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帮助企业用好用活营改增及相关税收政策,让更多企业获得改革红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服务,并进一步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交流,经过税企双方共同努力,促进民营企业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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