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即将圆满完成使命。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邯郸市委领导下,坚定按照“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务实创新、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开展各项工作。一件件法规条例的颁布,一件件议案建议的督办,一项项监督检查的开展,一项项创新举措的实施,满满地记录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开拓创新、履职尽责的坚实足迹,饱含着以民为本的家国情怀。
围绕中心服务我市改革发展大局重点项目建设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撑,常委会每年都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列入常委会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工作汇报,连续四年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美丽乡村建设是全市的重点工作之一,常委会组织代表深入到重点区县,实地察看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统筹规划,强化推进措施。
常委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每年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组织对重点区县、重点企业的视察和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削煤、压钢、减排、降尘等为重点,进一步抓好工业企业排放、城市建筑扬尘和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治理,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认真审议全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和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确保“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初审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
立足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先后作出了关于批准邯郸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的决议,关于批准邯郸市市树和市花的决定,关于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步伐的决议,关于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的决议等一系列决议决定。
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将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等决议;着眼民生需求,先后做出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推进土地流转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等决议,有力地促进了民生改善。尤其是“7·19”洪灾,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在抗洪抢险和灾后重建中勇挑重担,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依法履职推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以法治的思维和理念治国理政、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常委会大力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努力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四年来,不断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与方式方法,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常委会坚持立改废并举,强化立法工作的科学性与计划性,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及时调整补充立法项目。围绕富强邯郸、美丽邯郸的目标任务,编制立法规划,并同时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审视和梳理,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不适应的法规进行了修改和废止。
常委会注重突出地方立法特色,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法规“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邯郸市居住证条例》作为国内首部地级市居住证法规,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益;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制定了《邯郸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为保障我市妇女在文化教育、社会保障、财产权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制定了《邯郸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为推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及时将《邯郸市村庄规划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列入立法计划。
常委会积极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了对调结构促升级、压减过剩产能、商贸物流业发展等工作的专题调研,每年重点对全口径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市政府上年度财政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逐项审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注重对社会事业的监督,先后开展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文化、全民健身等工作的视察调研。注重发挥执法检查在法治邯郸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先后对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30余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