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城市研究院等共同完成的“长江经济带城市协同能力指数(2016)研究报告”(下称“报告”)在华东师范大学发布。
报告显示,长江经济带城市协同发展能力呈现东高西低、省会城市和沿江沿海城市较高的态势。
此份报告借助国家统计局以及长江经济带九省二市统计局发布的官方统计资料,采用由科技创新、经济、交流服务、生态保护四个领域16个指标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加权平均并求和的计算方法,对长江经济带11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协同能力进行了综合计算。
根据协同能力得分,报告将长江经济带110座城市分为五类:第一类城市(100分)为龙头城市,只有上海一座城市;第二类城市为高级中心城市(59-54分),包括武汉、重庆和南京;第三类城市为区域中心城市(43-19分),包括排名第5至20位的成都、苏州、杭州等16座城市;第四类城市为地方中心城市(18-7分),包括排名第21-101位的襄阳、芜湖等81座城市;第五类城市为地方城市(得分<6分),包括排名第102名至110位的攀枝花、昭通等9座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