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实际成为一个投资者,而消费则质变为资本。这样,消费作为一种资本,它同货币资本,知识资本一样,成为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近日,著名经济学家、世界新经济研究院院长、 中国国际交流促进会副会长陈瑜表示。
业内人士普遍预计,一旦真正进入这个崭新的时代,传统的消费理论和经验都统统失效。
进入这个革命式变化时代,作为消费者在以往的生产消费环节中所扮演的消费角色也将得以转变,升级成为消费商。
从概念上解释,消费者即是经营消费和消费群的商业人士。实际上,消费商的概念在中国才刚刚推出,在国外有一个相似的概念,翻译到中国叫“消费商”,既是消费者又是经营者。
这也意味着,一直只有--“品牌商”--“省代理”--“广告商”--“店铺经营者”赚钱的时代将成为历史,消费者只需要改变一下思维,做资源的整合者,找到更多优惠的消费渠道,找到更多迷茫的消费者,作为消费群体的分享者,那么也可以参与到商品的利润分配中去。
消费商是市场进入新经济下产生的一种新的商业主体身份,在消费商之前曾出现有经典的传统经销商,后来出现直销模式产生消费商,进入电子商务时代产生网商,每一个时代新身份的产生适合不同人群发展,同样都实现了不同层面人的成就。不同于经销商,消费商不需要运作资金,需要体验产品,同时把使用产品的效果分享给更多的人。
事实上,这样一种新的消费模式——“消费商”正在逐渐形成,并迅速扩大影响力。
业内人士认为,消费商首先也是一个商业主体,作为一个全新的商业主体,有着它独特之处,比如,消费商是全新的机会营销主义,他给予别人的不仅是产品而且还是机会;消费商主导的是“花本来就该花的钱,赚本来赚不到的钱”,带来的是一种全新的利润分配规则。
“分享经济”亟待呼吁消费商时代的来临
当前,凡是正当经商的人,都深深体会到生意越来越难做。生产的产品无论好与差,实在是太多了,有的达到泛滥的地步,要想把好产品销售出去,真难啊。
因为产品从生产商到消费者这个流通环节的经营也非常艰辛,竞争已超出想象,一个产品如果创出了知名度,就会有冒牌出现,最终受伤害的是生产商和消费者。
换句话说,经济活动已进入终端,谁能拥有并锁定消费者,谁就能赚钱!现在,每一个做生意的人都在想着这件事:如何拥有并锁定消费者?
正如马化腾在一次互联网大会上分享:当你的用户群足够大时,你的业务模式不再是问题。也就是说:你拥有的消费者群体足够大时,你卖任何产品都赚钱,前提是这个产品是不损害消费者!
可见,在眼下的信息经济时代,经济活动将以消费者为核心,消费商也将成为时代的宠儿!那么,作为一个消费者,如何积极参与财富分配做一个消费商呢?
作为一个有眼光和能力的消费者,就有必要把自己身边的消费者组织起来,带领大家一起与生产商共享财富分配。因为组织和管理了消费者,付出了劳动,就会有收益,这就是商业行为,所以这样的消费者,就是一个商人,因此叫消费商。竞争消费者的过程,也就是拥有和锁定消费者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使消费者从分散走向联盟的过程。在这个新时代的竞争过程中,不是由生产商来完成,也不是由流通商来完成,而只能由我们这些消费者来完成。
可以预见,消费者成长为消费商,将是一场浩大的革命!这场革命将彻底颠覆我们的商业模式!
陈瑜认为,“把消费作为纽带,把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密切联系起来,达到双方共赢、共同富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