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欧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落户宁波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3-20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在京签署《关于共同建设“中国—中东欧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国家质检总局将在宁波开展国检试验区建设,探索优化针对中东欧16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模式。

  中东欧主要包括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等16个国家,是“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宁波市商务委统计,2016年,宁波市与中东欧国家进出口贸易额为23.65亿美元,占全国的二十五分之一,比2015年增长5.9%,若以人民币计,增长率超过12%。2016年,宁波企业对中东欧地区的投资再创新高,达1.6亿美元,为2015年的15倍多。

  根据《备忘录》,中国—中东欧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在确保疫情疫病和质量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促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进出口贸易“优进优出”,进一步密切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经贸往来,为全国贸易便利化提供宁波元素、宁波经验、宁波实践。

  国检试验区将以宁波为举办地,定期举办中国和中东欧国家质检部门对话会,选取各国共同关注的质检议题,建立高层会晤机制,在条件成熟时开展双边或多边质检部门合作。

  国检试验区将重点以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国际物流园区、宁波保税区、梅山保税港区、中东欧(宁波)工业园“五大区块”为核心开展规划和建设,积极扩大中东欧商品进出口种类和规模。在进口上,支持中东欧国家进口商品常年展、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等活动,以展会促进经贸发展。在出口上,支持出口中东欧商品通过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进入中东欧市场。

  国检试验区将积极开展贸易便利化措施研究和中国—中东欧经贸研究,挖掘中国—中东欧进出口商品经贸潜能,优化中东欧贸易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予以先行先试。加快建立以商品风险等级、企业信用等级为基础的风险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打击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双方还将建立国检试验区建设合作工作机制,包括建立高层会商、联络协调、信息通报制度,共同研究破解国检试验区建设和检验检疫监管难题,推动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优势互补,提升互联互通和贸易便利化水平。

  国家质检总局和宁波市政府将以国检试验区为平台,优化监管手段、加快准入进程,不断丰富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主要进出口商品;同时,双方将对照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在国检试验区内积极推进“单一窗口”、无纸化和口岸部门“三互”等各项改革试点,不断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力争做到政策更透明、手续更便捷、流程更通畅、贸易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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