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市财政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市财政引导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与11家机构形成合作意向,涉及央企、上市公司、基金投资公司,覆盖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环保、军民融合、产业并购、国企改革、低碳环保等多领域,确立滨海—中关村产业发展基金、军民融合创投基金和京津冀产业升级基金等三个重点项目,为全面开展投资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悉,自2016年8月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在我市自贸区设立以来,本市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出资引导基金,安排市、新区财政出资共计10亿元,确保引导基金按期设立,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部门审议通过《引导基金管委会成立方案》、《管理办法》、《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和《外聘专家办法》,确定引导基金的托管银行,规范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和投资工作。按照“覆盖全过程、突出合规性”原则,本市还建立引导基金绩效考核体系,设置基金决策、管理、绩效等27项评价指标,综合考评政策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资金使用效率及对所投产业的拉动效果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着“以法为据、绩效主导、政府引领”原则,研究出台财政出资让利方案,引导基金投资我市企业、优化投资行业,为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基金运行创造积极条件。据有关人士介绍,下一步,市财政部门还将积极服务引导基金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制度的建设,确保引导基金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