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解读:“成都人才36条”第一个亮点即是在全国率先建立人才管理服务“三张清单”。也就是说,强化了政府人才宏观管理、政策制定、公共服务和监督保障等职能,从“台前”转向“幕后”,从“管理”转向“服务”,努力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同时,突出市场化导向,向用人主体放权,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实行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深化高校科研院所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员聘用、职务评聘和收入分配自主权保障落实机制,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人才管理服务市场化。
支持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外籍毕业生留蓉
在人才引进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扶持政策体系,建立高层次人才礼聘制度,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直接采用“一人一策”“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扶持,增强人才政策吸引力。建立重点人才(团队)接力扶持机制,对于在蓉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成都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团队),通过集合部门政策资源等方式给予综合扶持。同时,建立更为开放的柔性引才机制。以“一人一策”的方式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世界500强企业或国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来蓉建立联合实验室、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科研项目攻关。
为建立更为主动的外籍人才引进机制,《意见》提出,支持在蓉高校与重点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外籍博士后;支持中韩、中德、中法、中古、新川等国际合作园区企业聘用世界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优秀外籍应届毕业生;支持中国境内高校外国留学生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到中韩、中德、中法、中古、新川等国际合作园区直接留蓉就业创业。
【高端培训“进来” 骨干人才“出去”】
成都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解读:我们一方面突出“引进来”,大力引进海外高端培训资源,支持在蓉高校与海外一流高校院所开展学位、师资联合培训;另一方面注重“走出去”,支持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选派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才赴海外开展短期研修,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才出国开展培训、合作等事宜,实行“分类管理”,开通“绿色通道”,允许“容缺办理”。
将建离岸孵化空间和海外创新创业基地
在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支撑方面,《意见》提出要着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并建立具有国际水准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工业强基人才‘输血’计划”,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
成都市将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培训机制,依托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都国际人才城,引进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机构海外培训师资和课程,建立本土人才国际化系列培训项目。同时,探索外籍人才项目申报享受国内人才同等待遇,对外籍人才申报市级科技项目、科学技术奖项时,可享受国内人才同等政策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提出,依托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建设集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综合保税区、国际化社区等功能平台为一体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营造“类海外”的高层次人才宜业宜商宜居环境。建立离岸孵化空间,支持在蓉企业海外研发中心、在蓉高校海外研究院,建立国际化众创空间、海外离岸孵化器和海外创新创业基地,撬动境外资源孵化人才,引进境外高层次人才来蓉转化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