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支持民营“进军”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2-13

  给予民营经济组织“真金白银”的支持、高端人才在合肥将可入住“人才公寓”……昨日,合肥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原则通过《〈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合肥市市长凌云表示,《实施细则》的实施非常有必要,鼓励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对发展实体经济是重大利好,“我们要做到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全力以赴做好服务。”》》》推荐阅读:合肥将设立“市政府特殊津贴” 选拔对象为作出贡献的高端人才

  外资来肥设立研发机构 可获最高500万元补助

  合肥将大力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新认定以及年度考核优秀的国家级国际合作基地分别给予不少于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于外资来肥设立研发机构的,按照其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高端人才将可享受“人才公寓”

  实施“人才安居行动计划”,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规划建设一批高品质“人才公寓”,引进的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可按政策规定选择享受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或者入住“人才公寓”。

  建立省市县上下贯通的“一站式”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围绕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在户籍签证、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险等领域实现“一站式”受理服务,解决人才创新创业后顾之忧。

  支持民营经济进入基础设施等领域

  支持民营经济组织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投资、社会事业领域。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形式,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投资。

  在民营经济组织投资过程中,将优化缩短办理时间。根据《实施细则》,实行窗口集中审核、办理,所有市本级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一律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接收、办理。一般项目备案在24小时内办结,核准项目48小时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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