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服务非公经济显实效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2-09

  湖南省长沙县县域内企业云集,其中年产值过亿元的企业有121家,非公经济生产总值占地区比重达96.3%,吸纳从业人员占全县从业人员的91%,是长沙县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提供就业的重要渠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长沙县检察院在服务非公经济过程中,做到了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预防并举。”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基础装备营销总公司营销经理张晓庆在该院调研时,对该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认为该院做到了既“除虫”又“护花”,为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贡献了法治力量。

  绿色通道

  涉企案件依法从快办理

  “真心感谢长沙县检察院为维护我们企业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所做的努力。”2016年11月,部分民主党派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检特约检察员到湖南调研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情况,在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工”)走访调研时,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对检察机关出台的举措和付出的努力赞不绝口。

  2016年6月,三一重工自主研发的工程机械远程监控系统遭人为非法解锁破坏,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长沙县检察院立即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016年9月,随着该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山东济南落网,该案告破。

  原来2012年以来,三一重工原员工张某利用在该公司工作机会,盗得公司安装在泵车上的远程监控系统程序后,修改重译新的无锁泵车控制程序卖给犯罪嫌疑人周某,周某又利用该技术伙同黄某等人,多次给三一重工泵车非法解锁,破坏三一工程机械远程监控系统,非法获利数十万元,并将该犯罪方法传授给犯罪嫌疑人邵某,邵某也伙同他人用同样作案手段非法获利数万元。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代某亦通过此手段非法获利。三一重工的工程机械远程监控系统被人为非法解锁破坏后,致使公司对在外的工程机械设备失去控制,无法传递设备工况数据与正常锁机,导致大量客户拖欠公司货款,造成损失近亿元。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承办人一方面就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罪、共犯、上游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指导,提出侦查计划、取证方向。另一方面与三一重工的技术人员就远程监控系统的构成、作用、工作原理进行深入交流,全程参与侦查实验,详细了解嫌疑人破坏三一工程机械远程监控计算机系统的技术原理、破坏方法、步骤和破坏后果。2016年10月,该院以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破坏计算机系统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以涉嫌破坏计算机系统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邵某等6人。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对于侵害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我们绝不手软。”长沙县检察院检察长盛智告诉记者,该院针对涉企案件开辟了“绿色服务通道”,安排专人从优从快依法办理,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确保在检察环节不贻误企业发展时机。同时,该院建立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案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相互协作配合,对重大、疑难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大打击力度。

  扫除“路障”

  建立“检察联络室+商会”服务平台

  位于长沙县春华镇洞田村的鹏程石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石材的小微企业,于2014年12月成立。2016年4月,长沙县检察院驻春华镇检察联络室干警在该镇走访时,该公司反映称附近的张某以鹏程公司放炮采石导致其房屋开缝为由,采取用货车堵路的方式敲诈勒索该公司共计4.5万元,并导致该公司停产经营达5日。

  该院调查核实情况后,立即启动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提前介入侦查,通过多次调解,促成张某向该公司退还款项、赔礼道歉,并得到了谅解。该院考虑到公司发展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在征求公司意见后,对张某作出了构罪不捕决定。

  “重视对非公企业的平等保护,在我院不是一句空话。”该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邓昂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对于危害非公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该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营造健康有序的法治环境,也讲究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三年,该院办理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36件,办理以盗、骗、抢等行为侵害企业利益的刑事犯罪案件96件,办理企业内部“蛀虫”式犯罪案件51件,扫除了危害非公企业发展的“路障”。

  据了解,为更好地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非公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长沙县检察院在辖区内18个镇、街道均设立了检察联络室,并制定了《长沙县检察院检察联络室关于依法保障与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2016年4月,该院又探索建立了“检察联络室+商会”服务平台,由检察联络室与镇、街道商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宣传涉企法律知识,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的作用,目前已在黄花镇等地建立、推行该制度,构建了良好的“亲”“清”检商关系。

  “当非公企业遇到涉法问题时,检察联络室就是他们身边的法律顾问,可以让企业少跑腿,为企业多办事。”该院检察长盛智说。

  精准预防

  量身定制检察建议

  您听说过预防套餐么?在长沙县检察院,他们根据不同非公企业的“病症”,“对症下药”,量身定制检察建议,提出预防对策。

  该院坚持“除虫”和“护花”并重,将预防关口前移,2009年5月,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了“企业检察联络员制度”,从非公企业中择优选聘了18名企业检察联络员,搭建了检察机关与企业沟通的桥梁,主要负责协助企业处理涉企信访问题、参与检务公开、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扶助服务、帮助企业做好犯罪预防、与检察机关共同帮助企业建章立制等八个方面的职能。

  2015年5月,该院又率先建立了“检企联防”工作机制,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开展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交流通报情况,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制定预防对策,预防和减少涉企案件的发生。

  山河智能是一家大型机械制造公司,长沙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及该公司的合同诈骗案中,发现该公司在销售管理上存在漏洞,于是立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司对营销信用管理中存在的贷款风险转移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该公司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加以防范。记者日前从该公司法务部了解到,公司近三年没有再发生同类刑事案件。

  “长沙县机械制造业发达,是我县三大支柱产业之一,但在生产经营中也存在一些刑事风险问题。”盛智介绍道,该院不断转变司法理念,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分析、归类,帮助企业找准发案的根源和管理漏洞,提出预防套餐供相关企业采用。如某工程机械企业在信用销售模式下出现的大量货款无法收回,并引发一系列刑事案件的问题,提出了规范销售模式、防止恶性竞争的检察建议;针对某新能源、新材料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现象,提出了加强涉密资料管理,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全力保护企业核心机密的检察建议。

  “这些量身定制的检察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促进企业完善了规章制度,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纠纷,强化了刑事风险防控的能力。”全国人大代表张晓庆这样评价道。

  同时,该院将近五年来办理的涉企案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编撰了《企业维权守法手册》《润物无声——服务企业法律读本》,通过开展“检察送法进企业”“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向辖区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赠送5000余册,开展法律宣讲活动40余场次,引导非公企业正当竞争、依法维权,增强非公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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