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们公司被冻结的260万元已经解冻了,这可是我们的救命钱,谢谢你们。”2016年11月30日一上班,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欧浩洋就接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阳某打来表示感谢的电话。
原来,曾与该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刘某,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伪造该公司印章,与外省企业签订混凝土购销合同。后因发生合同纠纷,导致该公司260万元被当地法院冻结。“这笔钱对我们来说不是小数目,资金被冻结导致错失了不少好项目。”说起之前面临的困境,阳某仍唏嘘不已。
案子移送到该院后,案件承办干警多次与阳某沟通,听取他的意见,还为如何处理纠纷给阳某提供了帮助。该院快审快诉,使案件很快有了结果,刘某因伪造公司印章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阳某公司被冻结的资金也顺利解冻了。
“服务非公经济,保障非公企业合法权益一直是我们工作的关注点。”该院检察长石华介绍说,该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院干警大会,专题学习最高检、省院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全体干警树立主动服务、依法服务理念,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坚持办案前考虑到运用何种方式不至于影响企业的形象声誉、办案中考虑到使用何种手段才能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行、办案后如何使企业尽可能挽回损失走出困境,做到既“除虫”又“护花”。
据统计,2013年以来,该院已经依法对30名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或及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努力防止和减少因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如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为非公经济提供精准服务,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石华说,为全面掌握非公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所愿所盼,找准工作发力点,该院先后深入数十家非公企业开展实地调研,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途径,征询工作意见建议100余条。
在此基础上,该院建立起一套精准服务机制,不仅在案件受理环节建立非公企业案件台账,明确专人开展案前风险评估、案中跟踪服务、案后回访评查,还对辖区内非公企业实行检察官分片负责、定点联系制度,主动向企业推送法律咨询问答、受理控告举报、开展警示教育等服务。近4年来,该院共向非公企业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1件,就防范非公企业内部人员犯罪等问题开展专题预防5次,根据非公企业需求组织警示教育、预防宣传9场次。
11月29日,在刚刚闭幕的望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检察工作报告中服务非公经济的内容受到人大代表热议与肯定。“2016年望城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在全市排名第一,检察机关的服务保障工作功不可没。”一位人大代表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