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政破除人才发展障碍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1-09

  从市人才工作领导办公室获悉,为推动天津市经济社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日前天津市发布《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年将进一步加大集聚人才工作力度,完善人才引进服务政策体系,采取多项举措广泛吸引人才来津。

  该实施意见共9个方面、29条,将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理顺政府、市场和用人主体“三个关系”,该意见的发布也是围绕天津城市战略定位,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重大举措。

  该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天津市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与“一基地三区”战略定位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相适应的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确立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使天津成为各类人才实现梦想的首选港湾,全国领先、国际知名的创新之城、创业之地。

  根据该实施意见,天津市将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向用人主体下放“四权”,即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实施招录计划,自主决定聘任对象岗位、级别和职务,自主决定分配标准和形式,依法自主决定对聘用对象解除和终止聘用关系等。同时,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

  在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方面,支持滨海新区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加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和海外创新成果孵化中心建设,创新网络招聘、海外招聘、以才荐才等形式,对接引进高层次海外人才。为海外人才提供居留工作便利,允许外籍高层次人才在抵达口岸后申请R字签证,不受年龄限制,申请2至5年有效期工作证件和居留许可。允许从天津市高等院校或国外知名高等院校毕业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在津工作或创业的外国应届毕业生,直接申办工作和居留证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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