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融人才“国家队”入津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12-27

  除了融资租赁,今后其他省市来天津取经金融改革经验,有必要再重点多学一招了。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速逐渐放缓、区域性风险不断上升,地方政府迫切需要提高运用金融手段推动发展和管控风险的能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水平。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引入懂金融规律的人才势在必行。

  去年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地区分类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广东、天津、福建、浙江、吉林五个试点被列入金融改革创新的首批名单。总理李克强提出一项明确要求:“各区域金融改革试点明年要向国务院提交报告,总结各自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成功之处,为其他地区的金融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一年期限已至,作为本轮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省市中唯一的直辖市——天津,截至今年9月末的金改革创新成果显著。天津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252亿,金融业占GDP的比重达9.4%。天津金融机构的总资产额已突破4.85万亿,存款余额突破3万亿,贷款余额突破2.8万亿,金融业已经成为天津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支柱产业。

  这些成绩离不开天津市政府的一记高招。去年11月,天津市市委组织部和市金融局共同组织,举引26名中央金融挂职干部,担任天津市直单位、区县以及功能开发区重要职位。

  来自央行等中央金融单位的干部,堪称金融人才“国家队”。他们在天津挂职工作的一年中,对于天津落实自贸区建设,探索融资租赁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桥梁”作用。

  挂职干部外援天津

  熟悉金融市场、懂得金融规律的人才其价值正在全国各地更广泛的发现和挖掘。

  2015年年末,天津一口气从中央金融监管单位、国有大型银行引入26名高级管理人才作为挂职干部在天津市直单位、各区县以及功能区领导工作。

  按照国务院《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给予天津的定位,天津要成为全国“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用五年时间,基本建成“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这是天津对该市金融业发展的一项艰巨目标。

  具体而言,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天津第一时间出台了《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下称《三年计划》)以及天津自贸区金改30条意见,勾勒出天津金融改革的路线图。

  《三年计划》提出,天津将利用3年左右时间,达成“三个完成”: 天津自贸区确定的金融改革创新任务基本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任务基本完成,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框架建设基本完成。

  此外还包括硬性指标。例如,到2018年末,天津实现以下目标: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11%以上,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以上。全市社会融资规模超过5400亿元,直接融资比重达到25%。全市存、贷款规模均超过3.3万亿元。全市持牌法人金融机构超过75家等。

  落实上述任务不可谓不艰巨。为了提高天津投融资管理和金融服务水平,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中央金融单位引进一批人才,分管金融、投融资工作。

  最终,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和中央金融企业的沟通协调下,通过组织报名选派的方式,2015年12月,26名金融专业人才正式到天津挂职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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