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济南保险服务业发展大格局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08-19

  最近,《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这份文件为济南市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构建了济南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大格局。

  规模大 保障多保险业助力济南实体经济发展

  近年来,济南市在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战略指导下,重视、支持保险业服务发展,对济南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呈现出五大特点:

  保险机构集中。目前在济南设立保险机构的保险公司已达82家,其中有2家保险总部,80家省级分公司,另有46家中介法人公司。他们落户于济南,为济南经济和民生服务提供了多样化的保险保障。

  保费规模较大。2015年全市总保费收入达到222.73亿元,占全省的14.4%、全国的近1%。2015年济南保险业发展增速为57.41%,高于全省平均增速34.11个百分点。

  保险发展水平相对较高。衡量一个地区保险发展水平的指标主要包括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保险深度是指该地保费收入占某地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它反映了该地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险密度是指按当地人口计算的人均保险费额,它反映了该地国民参加保险的程度。2015年济南市保险深度3.65%,高于全省平均值1.2个百分点;保险密度为3123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1倍。

  为社会提供保障较多,并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2015年济南市保险业为全市经济和社会提供风险保障9.76万亿元。在企业财产、家庭财产、意外、养老、医疗、健康、责任等诸多方面都有了保险保障。2015年,保险资金直接投向济南市累计达285亿元,占投向全省保险资金总量的50%以上,已成为地方融资的重要渠道。

  保险险种分布覆盖广。2015年济南市共开办保险险种960个,覆盖了全市的工业、农业、商业、教育、卫生、建筑、交通等众多领域。2015年济南市意外险、健康险保费规模均位居全省17市首位。同时,在全省率先开办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银龄安康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推广了食品安全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和电梯安全保险等。

  四大创新举措引领济南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

  虽然近年来济南保险业一直保持着平稳增长,但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行业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需要创新发展。根据保险“新国十条”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的要求,《意见》从四个方面规划了济南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路径。

  创新发展保险服务体系。保险“新国十条”和山东省政府[2015]9号文件及“山东金改22条”,确立和构建了金融体系建设的框架,保险作为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通过其体系改革的创新,促其完善和发展。按照《意见》要求,济南市保险行业将开展保险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推动区域保险业务的全面发展。尤其在“三农”服务网点建设上,优先规划、优先布点、优先建设,鼓励地方政府给予建设“三农”保险服务网点的保险公司以优先扶持的政策,促进保险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创新发展保险产品。通过保险产品创新,挖掘和培育保险业务的源泉,较好地缓解竞争和有效地突破发展瓶颈,从而奠定保险业大发展的基础。济南市将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全市民生工程的重点布局,着力创新发展多领域、多层次、多种类的保险新产品。

  创新保险服务方式。保险业的发展,重在保险服务方式的改善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只有为社会和消费者提供了优质满意的服务,保险业才能焕发出它应有的生机。《意见》要求保险机构要在服务方式创新上下大力气,做足文章。尤其在理赔服务上,建立快速、高效、优质、周到的服务模式,充分运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不断改进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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