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消息(记者贾宜超)为有力推动在蓉高校院所高端创新资源与成都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促进在蓉企业集聚优秀人才,成都市科技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近日制定了《成都市与在蓉高校院所协同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暂行)》(下称《实施办法》),为成都建设西部科技中心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提供人才支撑。
《实施办法(暂行)》提出,由在蓉企业提出人才需求并提供创新创业平台和经费支持,相关在蓉高校院所给予科研或教学身份,成都市提供配套的科研经费、平台建设和政务服务等,重点面向海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和世界500强企业共同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市校企三方形成合力引进人才,既强化了对人才的具体吸引力,同时充分体现了“高校院所+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机制,为人才成长搭建起有效的平台。
《实施办法(暂行)》明确了实施人才引进的基本流程。第一步,需引进人才的企业向市科技局提出人才的需求及人选;第二步,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与在蓉相关高校院所共同论证评审,把通过的人选纳入“成都人才计划”管理;第三步,相关高校院所给予该人选科研或教学身份。
另外,《实施办法(暂行)》还明确了人才引进的支持方式,主要包括对人才或团队的支持,以及对高校院所的支持两个方面。对于引进的人才或团队,可给予四类支持:一是通过“成都人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项,对入选“成都人才计划”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300万的创新创业资助,对入选“成都人才计划”顶尖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500万元创新创业资助。二是通过市科技局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研究专项,对引进的人才或团队所在企业和高校联合开发的协同创新产品最高给予100万元研发经费补贴。三是通过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专项,对引进的人才或团队在蓉创办或领办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四是通过市科技金融资助,对引进人才或团队创办或领办企业的,给予质押融资、信用贷款、天使投资补助以及上市融资补贴等方面的支持。对于在蓉高校院所,按照“成都人才新政十条”的政策,引进1人或1个团队,给予高校院所最高20万元的奖励。可以说,通过人才联合引进的模式,个人找到了施展才华的平台,高校院所挖掘到市场化的高端创新人才,政府夯实了创新人才支持,实现了多方共赢。
《实施办法(暂行)》还明确了人才引进中各方的职责。其中,在蓉高校院所将引进人才聘任到相应的科研、教学岗位,提供对应的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和福利等薪酬待遇以及科研启动经费,提供相应的生活待遇,并制定鼓励引进人才主动服务企业、支持引进人才在岗兼职服务企业和离岗创业的具体措施。市人才办协调落实成都市相关高层次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做好引进人才住房、医疗、外籍人才停居留服务,加强创新产品推广引用和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成都市杰出人才”的组织推荐。这些职责的明确,为联合引才的落地实施建立了有效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