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工程,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1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发布了《2016-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凡符合《目录》确定的专业、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条件者,可直接联系用人单位。
据了解,此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有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内蒙古环境科学研究院、内蒙古体育科学研究所、内蒙古标准化院、内蒙古妇幼保健院等,学历普遍要求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