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创新制度 实现管理体系新跨越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12-09

  上世纪80年代,首创“三个为主”的农村工业化(顺德)模式,首创“五个轮子一起转”的混合经济发展(南海)模式;九十年代,首创以土地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首开公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先河;21世纪初,首创以简政放权方式推动建设基层发展体制,率先探索“三旧”改造新模式;再到如今的首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经分离模式,首创企业投资“三单”管理制度。细细数来,佛山的制度创新脚步从未停歇。

  多领域发力引领制度创新之先

  2014年底,佛山市率先在全省推行“一对一”市长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7位法律专家、资深律师担任市领导的法律顾问,为佛山市的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模式、一环西拓工程以及出台首部地方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多个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合同、重大立法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12月6日上午,杨小菁等7位资深专职社会律师被聘为第二届市长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佛山非户籍常住人口总数达到350多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一半。这些非户籍常住人口为佛山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他们的去留直接影响到城市发展、社会稳定。如果大量常住人口长期处于“半市民化”状态,难以完全融入城市,就容易形成新的社会矛盾。因此,能否将外来非户籍常住人口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稳定下来,发挥好作用,事关长远发展大局。

  从今年6月1日起,佛山开始实施户籍新政,将落户门槛降到了近年来新低。并且坚持居住证和户籍证“两证并行”,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接下来,佛山在综合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落户政策,逐步吸纳入户。

  制度创新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

  在6月23日的城市治理大会上,佛山市委书记鲁毅提出“以高水平规划引领城市现代化,以城市现代化促进产业高端化,以城市管理精细化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着力转变城市治理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创新的高品质现代化国际化大城市。”

  立足新的发展时期,城市治理工作所承担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通过城市功能提质升级,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集聚高端产业,吸引高端人才,城市将成为更具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而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创新管理制度就是其中的关键环节,生态、文化、司法、食药安全等多方面的治理制度都需要不断的与时俱进。

  以南海区为试点,深化“政经分离”,探索吸纳非户籍常驻人口进入村(居)“两委”等基层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环境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建立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有序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与实际居住时间、工作年限和社会贡献等因素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这些制度创新不仅是佛山市未来五年的重要工作,也必然是推动佛山市建立宜居宜业宜创新的高品质国家化现代化大都市的有力举措。


  • 在线咨询

  • 免费热线

  •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