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深圳融资租赁业发展在全国处于前列,但规模不及津沪等先行地区,融资租赁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和产业链集聚效应也较弱。记者12月1日从深圳市金融办回复市人大代表的建议中获悉,深圳将鼓励各区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发展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促进中小融资租赁企业发展。
深圳市金融办表示,目前主要发达国家租赁业渗透率已高达20%以上,而我国融资租赁对国民经济各行业的覆盖面和市场渗透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仅4%左右,具有巨大提升空间。聚焦到深圳来看,截至2015年底,深圳市现有外资融资租赁公司661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3家,业务规模超过1200亿元。与国内大部分城市相比,处于前列,但规模不及津沪等先行地区。
“天津已经成为全国融资租赁行业的重要聚集地,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约40%靠融资租赁撬动;上海融资租赁企业家数和业务规模约占全国三成;而深圳融资租赁不仅企业数量不及,且由于缺少飞机租赁等大型租赁业务支撑,整体业务规模小,全国占比低。”该办相关负责人说。
另一方面,深圳融资租赁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和产业链集聚效应较弱。从资本规模、注册资本看,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前十强绝大多数落户津沪两地,天津飞机租赁业务约占全国90%的市场份额。而深圳由于产业配套环境不健全,国银金融租赁等总部虽然注册在深圳,但飞机租赁等具体项目公司却大多注册在外地,龙头带动作用大打折扣。
此外,不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融资租赁的制度政策环境并不健全,缺少专门的融资租赁法律,租赁物权属登记等问题无法明晰。融资租赁企业普遍高负债经营,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资金,期限短、波动性大,融资渠道较窄且成本高,资金来源渠道受限一直是发展的瓶颈。
该办称,深圳今后将大力支持企业开展飞机、船舶、海工设备等高价值租赁业务及生命健康、机器人、智能装备等本地特色产业租赁业务,以及支持融资租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加强与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
同时,也将支持前海管理局研究制定前海融资租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从企业注册落户、创新发展、人才及办公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并鼓励利用前海政策叠加优势,探索开展跨境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企业资产存量,解决行业前端融资难和后端市场退出机制,打造前海融资租赁业发展差异化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