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这份文件为济南市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建设指明了方向。《意见》提出了哪些创新举措,而这些措施又该如何贯彻落实呢?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郭建中接受了本报专访,描绘了一幅济南市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创新发展蓝图。
增速快、保障多 济南构建保险机构集聚圈
近年来,济南市在打造省会城市金融中心战略指导下,围绕东部新城“金谷”建设,努力构建保险机构集聚圈,支持保险业创新服务,有效助推了济南经济的发展。郭建中认为,作为省会城市,济南保险业的发展凸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保险机构集中。目前在济南设立保险机构的保险公司已达82家,其中有2家保险总部,80家省级分公司,另有46家中介法人公司。他们落户于济南,为济南经济和民生服务提供了多样化的保险保障。
第二,保费规模相对较大。2015年全市总保费收入达到222.73亿元,占全省的14.4%、全国的近1%。2015年济南保险业发展增速为57.41%,高于全省平均增速34.11个百分点。
第三,保险发展水平衡量指标相对较高。衡量一个地区保险发展水平的指标主要包括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2015年济南市保险深度3.65%,高于全省平均值1.2个百分点;保险密度为3123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1倍。
第四,为社会提供保障较多,并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2015年济南市保险业为全市经济和社会提供风险保障9.76万亿元。在企业财产、家庭财产、意外、养老、医疗、健康、责任等诸多方面都有了保险保障。2015年,保险资金直接投向济南市累计达285亿元,占投向全省保险资金总量的50%以上,已成为地方融资的重要渠道。
第五,保险险种分布相对较广。2015年济南市共开办保险险种960个,覆盖了全市的工业、农业、商业、教育、卫生、建筑、交通等众多领域。2015年济南市意外险、健康险保费规模均位居全省17地市首位。同时,在全省率先开办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银龄安康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推广了食品安全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和电梯安全保险等。
四个方面创新 引领省会保险业发展
“虽然近年来济南保险业一直保持着平稳增长,但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行业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需要创新发展。”郭建中介绍,根据保险“新国十条”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的要求,《意见》从四个方面体现了现代保险服务业该如何创新发展。
一是创新发展保险服务体系。保险“新国十条”和山东省政府[2015]9号文件及“山东金改22条”,确立和构建了金融体系建设的框架,保险作为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通过其体系改革的创新,促其完善和发展。按照《意见》要求,济南市保险行业将开展保险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推动区域保险业务的全面发展。在保险服务试验区,全面放宽领域、放开政策,实施“一个区域一个特色”的战略,鼓励和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保险业务发展,尽快形成“济南特色”。同时全面规划布局保险服务网点,重点推动乡镇、办事处、大型行政村保险服务网点建设。
二是创新发展惠民保险服务产品。目前保险市场产品高度同质化的情况,既加剧了保险业务的竞争,又制约了保险业务的发展。对此,只有通过保险产品创新,挖掘和培育保险业务的源泉,才能较好地缓解竞争和有效地突破发展瓶颈,从而奠定保险业大发展的基础。济南市将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全市民生工程的重点布局,着力创新发展多领域、多层次、多种类的保险新产品。
三是创新保险服务方式。保险业的发展,重在保险服务方式的改善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只有为社会和消费者提供了优质满意的服务,保险业才能焕发出它应有的生机。《意见》要求保险机构要在服务方式创新上下大力气,做足文章。尤其在理赔服务上,建立快速、高效、优质、周到的服务模式,充分运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不断改进保险服务。
四是创新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大对保险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在保险营商环境方面,制订对来济保险机构注册登记、税费减免、财政扶持等优惠政策。在人才引进方面,对于保险业管理技术方面的高端人才,在户籍、子女入学、住房安置等方面给予便利。此外,《意见》出台后,在全市营造一种支持和加快保险业发展的舆论氛围,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