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的消息,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15元,同比增长9%,增幅居全省第三位。其中,随着农村个体经营者的增加,经营性收入成为新的增长亮点。
在具体的收入方面,工资性收入人均4792元,同比增长10.2%,占可支配收入的49.8%;经营净收入人均3551元,同比增长8%,占可支配收入的36.9%;财产净收入人均78元,占可支配收入的0.8%;转移净收入人均1195元,同比增长8.5%,占可支配收入的12.4%。
据调查队工作人员介绍,工资性收入增长是农民收入增长的基石。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在农村建设产业园区,为大量农民提供在家门口务工的机会,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参与务工,进一步增加了工资收入。同时,经营净收入增长成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新动力,政府政策引导及扶持,使得众多有头脑的农户开始发展个体经营,收益也比较可观。另外,财产性收入较低反映了我市广大农民财富积累有限,且习惯将收入存入银行,不习惯选择其他理财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