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引领和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日前,宜昌制定了培养/选拔和奖励高技能人才办法。
办法规定,凡是个人职业技能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得到广泛认可,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首席技师”“湖北省技术能手”以及省级以上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才等技能人才荣誉称号,或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等的高技能人才都可以申报。
管理期限内,享受12000元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津贴(分年度发放);享受一次休假疗养,时间为10天左右;享受一次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对业绩优异或取得重大技能创新成果的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纳入市委、市政府设立的优秀人才工作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