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物联网产业加快发展,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未来三年,省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加快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力争到2020年,新增培育一批服务全国的龙头企业和行业平台,物联网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
强化技术支撑
打造特色平台
业内人士分析,发展物联网产业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新常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快数字福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纵观《通知》,为扶持物联网产业发展,我省投入满满的“真金白银”。其中强化创新支撑方面,《通知》提出,围绕技术前沿和发展优势,实施物联网产业核心技术重大专项,省科技厅最高给予每项500万元支持;验收成果处于全国领先的,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再给予200万元奖励。同时要提升实验能力,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升级建设一个物联网综合性实验室,以及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海洋、环境监测、智能家居等实验室,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获得国家检测认证资格的,再奖励200万元。同时,建立产业分析推进工作机制,聘请一批国内物联网行业龙头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人才,成立我省物联网产业发展咨询小组。
打造特色平台,抢先开发市场是物联网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通知》指出,要深入挖掘健康养老、教育、医疗、工业、农业等领域物联网及智能硬件应用需求,新建不少于20个服务工业、农业、服务业重点领域的物联网应用平台,推广终端、平台、数据、服务一体化运营模式。总投资超过1500万元的,由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发挥龙头作用
鼓励创业创新
产业壮大离不开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通知》明确扶持龙头发展,支持标识、传感器、车联网、智能家居、金融支付、环境监测、光学感知等龙头企业升级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提升高端智能穿戴、智能车载、智能医疗健康、智能服务机器人及工业级智能硬件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力。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按照投资总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同时,符合条件的物联网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省经信委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予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创业创新增强物联网产业的活力,《通知》鼓励发展高性能新型传感器和智能硬件,推动低功耗轻量级底层软硬件、高性能智能感知、高精度运动与姿态控制、低功耗广域智能物联等核心关键技术创新,每年评选一批优秀创新产品,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分等级给予50万~200万元奖励。优先支持物联网企业使用数字福建重点园区数据中心,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