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鼓励支持文化创意机构及人才入驻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1-16

  近日,鄂尔多斯市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鼓励文化创意机构及文化创意人才入驻暂行办法》,以免费提供办公场所、资助、贷款贴息和奖励等举措,吸引优秀文化创意机构和文化创意人才入驻该市,推进该市文化创意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鄂尔多斯市关于鼓励文化创意机构及文化创意人才入驻暂行办法》中明确,鼓励和支持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业内取得一定成就的文化创意机构和人才入驻该市从事文化创意工作,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牧业、体育产业、文化产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重点引进拥有核心技术、原创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机构、文化创意孵化机构和文化创意服务平台。鼓励国内外知名创意人才在该市设立机构或工作室,鼓励国内外相关领域大学生到该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在该市投资创业的文化创意机构和个人,经审核后免费提供办公场所。文化创意机构利用闲置写字楼、公寓、厂房、街区等投资改造为文化创意设计园区或基地,按实际投资额和效益给予50万元—500万元资助。对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在该市投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并依据创业项目带动的就业人数给予2000元—2万元的创业资助。对入驻我市以大学生创业为主的文化创意孵化机构及公共服务平台,依据建设标准和规模,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建设资助。对该市引进的文化创意高级人才创办领办创意类企业,经评定后给予30万元—300万元的项目启动补贴。入驻该市的文化创意机构,3年内奖励其为市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的60%,用于文化创意项目实施。设立鄂尔多斯市文化创意成果风险投资基金,扶持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文化创意项目和企业发展。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文化创意项目实施进行资助和贷款贴息。积极支持鄂尔多斯境内注册纳税的文化创意企业上市融资。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分阶段给予300万元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并进行股份制改造和成功融资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入驻该市的文化创意机构人员和人才,其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购房享受政府补贴,并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对引进的文化创意高层次人才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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