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才工作目标考核十条办法出台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11-08

  近日,西宁市出台了《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科学设置考核形式和内容,简化考核程序,着眼于提高人才工作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考核谁、考核什么、怎么考核、怎么激励等关键问题,制定十条办法,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人才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坚持区别对待,解决考核谁的问题。考核工作采取分类考核的方式进行,将7个县区和6类人才归口管理部门以及承担人才工作重要职能的单位列入考核范围。人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较好地发挥了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着力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注重可考可测,解决考核什么的问题。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考核原则,通过明确考核重点,引导对重点工作的重视和推动。考核内容分为日常工作和加分项目两部分,差别设置具体指标,采取百分制考核办法,日常工作根据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各县区实际情况和市直部门职能特点,按照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得分。加分项目工作方面,对各县区和各单位在人才投入、培养、引进、使用上特色明显、有典型经验、工作成绩突出的,均予以加分。防止因内容过多、操作繁琐,影响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

  突出务实管用,解决怎么考核的问题。考核工作以日常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为辅,分别占60%、40%权重。日常考核结合各项人才工作专项检查、调研、评比等进行平时打分,促进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年度考核以考核对象自查和考核组检查相结合,由各县区、各单位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先进行系统总结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考核组深入各县区各单位,对被考核单位人才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客观公正地确定考核得分,年度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人才工作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重视结果运用,解决怎么激励的问题。考核工作注重从三个方面转化应用,一是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获得优秀等次的通报表扬,对获得良好等次的鼓励鞭策,对获得合格等次的督促改进,对获得不合格等次的限期整改;二是抓好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单位,使其对人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有比较全面而及时的了解,为制定工作改进措施提供依据。三是挂钩干部考核和经费拨付。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给予下年度人才工作经费支持和评选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让重视人才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有动力、更有积极性,让轻视人才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有压力、更有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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