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争夺战要开始了!
前段时间有武汉为人才定向放松楼市限购政策,今日则是人才暖风到广州!
今日,广州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意见的通告,显示:
具有全球前100名的国内外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加上在广州市内6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或将可申请广州人才绿卡了。
在此次实施办法征集意见,广州抢人才又有新突破:
凡符合本市引进人才需求,每年在本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条件的,可申领人才绿卡A卡。
其中第三条第(三)项显示,具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原“985”“211”高校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国内外一流大学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或者具有全球前100名的国内外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是的,相对比其以往广州市及各区的人才绿卡政策,此次征集意见稿件中增加了一条:具有全球前100名的国内外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来源:《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而有了人才绿卡后,即可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可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待遇购买住房用以自住,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外国人以及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1套住房用以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