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成都“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的标准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12-31

  鼓励人才引进、培育,成都又有新举措啦!今日(12月3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为了支持成都市“5+5+1”现代产业体系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成都市人社局出台《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引进人才奖励、企业引才补贴、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其中,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最高补贴3000元/人·月;企业年度引才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符合什么条件能申请补贴?

  首先,申请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引进人才奖励、企业引才补贴、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的企业,应与成都市“5+5+1”现代产业体系相符。

  成都市“5+5+1”现代产业体系,即:

  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

  现代服务业:会展经济、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旅产业、生活服务业;

  新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5G+”“清洁能源+”“供应链+”。

  而企业所引进的人才应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2020年)》。

  企业引进的人才须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含在蓉高校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且在蓉工作),引进人才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时间为准。

  申请享受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的,所获职称应为通过评审取得(不含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取得的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市(州)及以上人社(职改)部门通知批文时间为准。

  已享受引进人才奖励补贴且未满三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之后年度不需重新申报,由企业在每年2月15日前将其在职情况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汇总,提交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能拿多少钱?来看看奖励标准

  首先来看“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的标准。

  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2020年)》中Ⅰ类、Ⅱ类、Ⅲ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3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符合《目录》中Ⅳ类条件之一的人才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2020)》中紧缺度3星的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2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而针对“引进人才奖励”,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2020年)》中Ⅰ类、Ⅱ类、Ⅲ类、Ⅳ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的市和区(市)县级收入部分全额给予奖励。

  “企业引才补贴”,按其年度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费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6000元一次性补贴。

  何如申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申报程序方面,根据《通知》,企业于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3日向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递交申报材料,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所需的申报材料方面,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申请安家补贴和奖励应提交《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引进人才《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企业申请引才补贴应提交《成都市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与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引才协议、费用支付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

  企业申请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应提交《成都市企业人才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人才的身份证、职称评审通过文件、职称证书、聘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所获职称证书非成都市本级人社部门发放的,还须提供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授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

  你属于哪类人才?来看看《目录》

  《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2020年)》中包含4类人才。

  Ⅰ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等。

  Ⅱ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等。

  Ⅲ类:地方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四川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蓉漂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第一完成人等。

  Ⅳ类:其他高级人才。主要包括: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省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工艺美术大师等。

  《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根据人才供求情况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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