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03-26

  记者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作用,将疫情对全省经济发展影响降到最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2年,浙江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万亿元,居全国第四位,年均增长8%左右;人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达到3.5万元,居全国第一位。

  《意见》提出,要发挥浙江数字经济先发优势,打造引领全球的电子商务强省和全国数字生活第一省。到2022年,浙江全省网络零售额达到2.6万亿元,居全国第二位;数字生活新服务比上年增长10%以上,重点生活性服务业基本实现数字化,对服务消费增长贡献率达到50%以上,培育壮大一批数字生活新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数字生活新服务示范城市。

  同时,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万家以上,放心消费覆盖率达到60%以上,普通商品基本实现无理由退货。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商务信用公众服务平台入库企业达到200万家,消费者信心指数保持在130左右。

  围绕以上目标,《意见》从数字生活消费、繁荣商圈等方面明确了16项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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