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力助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6-08

  放宽外籍人士永久居留标准,缩短审批时限……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6月6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助推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14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其中,公安部支持给予的优惠政策7项,重庆立足实际主动加推的政策措施7项。

  对于在重庆某大学工作的新加坡人Pholy来说,工作3年来最期望的,就是能够拥有“中国绿卡”,让自己的妻儿能够来重庆定居,但由于工作年限和职称不够,一直迟迟未能如愿。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境外人员管理支队负责人徐春兰介绍,在此次新推出的政策措施中,值得关注的要点之一,就是对在华工作的市场化外籍人员放宽了申请“绿卡”的条件,只需要同时满足三方面条件,即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一是外籍人员已在渝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6个月;二是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三是收入和纳税达到规定的市场化标准,即:工资性年收入达到或超过前一年度重庆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6倍,并以此为基准计算其个人所得税额(今年的工资性年收入和纳税标准确定为:年收入36万元人民币以上、年缴纳个人所得税6万元人民币以上)。此外,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此次对在重庆自贸试验区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还给予了特别的便利。对在重庆自贸试验区工作,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重庆自贸试验区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新政不仅重新设定外籍高层次人才标准,扩大了申请对象范围,还把推荐权从省部级下放到自贸办,也为重庆自贸试验区增添了引智引才的砝码。

  除此之外,此次推出的政策措施还为外籍华人提供更多便利。按照新政,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在渝工作的,或外籍华人在渝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徐春兰介绍,该政策对申请永久居留的外籍华人取消了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限制,进一步放宽了居住时限要求,特别是对在渝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外籍华人不设工作和居住时限限制。

  新政策实施后,外籍华人频繁进出和长期居留将更加方便。对于来渝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出入境有效签证;对在渝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据了解,此次还配套出台了《重庆市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和《市场化申请永久居留外国人工资性年收入及纳税标准》,并已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和公安部批准,同步推出实施。这些出入境政策措施是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全力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人才战略等新境界的重要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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