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意见发展夜市经济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09-23

  到2018年,全市建成市级特色型夜市街区4条、创业型夜市街区4条。这是记者从日前印发的《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夜市经济的意见》中获悉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建成市级特色型夜市街区8条,创业型夜市街区10条,创造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80亿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的夜市品牌。

  现状:夜市规划布局不尽合理、特色品牌效应不明显

  “夜市经济是指在城市特定地段、夜间特定时段发生的合法商业经营行为。”市商务局副局长王绍荣表示,加快夜市经济发展,有利于扩大消费、繁荣市场,挖掘潜在消费,吸引外来消费;有利于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利于促进各类服务业发展,满足多元化、多层次消费需求;有利于展示城市文化特色和底蕴,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城市名片;有利于拓宽自主创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增加居民收入;有利于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目前兰州市夜市存在规划布局不尽合理、特色品牌效应不明显、环境卫生保障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现有条件难以满足城市市民的需求。科学合理的夜市布点对快速提升兰州市夜市品质面貌至关重要。

  规划:到2020年全市建成8条市级特色型夜市街区

  《意见》明确:到2018年,全市建成市级特色型夜市街区4条、创业型夜市街区4条,创造就业岗位1万个以上,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亿元以上;到2020年,全市建成市级特色型夜市街区8条,创业型夜市街区10条,创造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80亿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的夜市品牌。

  为引导夜市差异化发展,《意见》建议根据夜市街区所处地理位置、目标客群、消费层次、购买能力和需求等特征,找准市场定位,因地制宜发展夜市经济,重点打造两类夜市:一是特色型夜市。主要以特色化、专业化、规模化为发展方向,集聚发展老字号、品牌餐饮、民俗风味小吃、休闲时尚酒吧、夜餐厅、不打烊精品购物等业态。

  二是创业型夜市。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以搭建创业平台、鼓励小微创业为目的,划定固定经营区域,开辟以进城务工人员、“4050”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人员以及大学生创业者为经营主体的小商品一条街、小吃夜市一条街、便民服务一条街等夜市街区,满足创业者的创业经营需求。政策:整合专项资金扶持夜市经济发展

  《意见》要求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与夜市经济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强夜市监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和有关职能部门管理责任,正确处理服务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关系,疏堵结合,创新管理方法,实现夜市监管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法治化。

  在政策扶持方面,将整合商务发展、非公经济发展、就业、环保等专项资金扶持夜市经济发展。各区县安排专门资金扶持夜市街区建设。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通过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推进夜市街区建设和发展。并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市经营的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夜市收费管理,降低夜间营业成本,减轻商户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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