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企改革新政出炉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11-25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在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的伟大历史使命中,厦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干货十足,全文分为总体要求、体制改革、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党建工作五大部分共二十五条。近日,本报记者采访市国资委,对《实施意见》进行权威解读。

  国资委向

  “以管资本为主”转变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以管资本为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和区域经济发展,实现保值增值。

  >>解读:国企改革首先要从管理监管机构自身改起。市国资委将借鉴国际上成功的国有企业市场化监管运营模式,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改革方向,理清出资人权责清单,规范履行职责,通过“三个归位”、充分授权,按照分类监管、一企一策的方法以及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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