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西湖区引进博士人才政策“打折扣”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12-31

  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给湖北省委书记留言,反映2016年武汉市东西湖区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招聘时区人社局领导承诺博士聘用为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岗位(正科待遇),然而入职后却被告知不具备竞聘管理七级的资格,只能从科员做起。武汉东西湖区引进博士人才的政策未落实,寒了部分高端人才的心。

  从“5年内留住100万大学生”,到“百万校友资智回汉工程”,再到招才局的设立,武汉拿出“事竟成”的气魄,召唤英才到来。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在这种情况下,东西湖区也积极推行引才计划,吸引高端人才来汉就业。

  一名被引进的博士告诉记者,2016年12月,武汉市东西湖区面向社会发布了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公告。在招聘宣讲会上,东西湖区人社局主要领导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承诺引进博士聘用为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岗位(正科待遇),并做出了落实到位的承诺。优厚的条件吸引了10名博士投身东西湖。然而,自2017年正式入职以来,招聘时承诺的相关待遇一直未能得到落实。

  “我们这批引进的博士都是985、211高校毕业的。有些本身就有不错的工作。”投诉人告诉记者。本来满怀希望和憧憬的来上班,却被浇了一盆冷水。本来就有工作经验的博士,被告知以往工龄不认,社保不能转接,全部按新人重新缴纳。一些以前就有编制的博士,明明是办理的调动手续来汉,却被告知身份无法确认,也要重头开始。

  根据有关政策,博士研究生在入职后可以直接聘用管理七级岗位,但这些被引进的博士已经入职2年多了,想竞聘单位的七级岗位,却被告知不具备竞聘管理七级的资格,只能从管理九级(科员)做起。科员满三年竞聘副科长,副科长满三年才能竞聘科长。“这样和本科毕业生有什么区别。怎么体现高端人才的差异呢?”投诉人表示难以接受。

  在经济待遇方面,人才引进时招聘公告中明确写了,博士聘用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按七级管理岗位工资标准与受聘岗位工资额度的差额给予人才专项津贴;聘用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按八级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与受聘岗位工资额度的差额给予人才专项津贴。依据《关于印发<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优秀人才激励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招聘的博士研究生,还可享受为期3年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以每年3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按年发放。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在武汉市内暂没有住房的,给予其为期3年的住房补助,以每年2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按年发放。但是承诺的补贴也遭遇“兑现难”。直到2019年10月才发放完2018年的相关经费,2019年的经费至今没有着落。

  两年多过去,当年引进的博士因为各种原因仅剩7名。他们分布在东西湖区各个委办局。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他们也曾找区领导反映情况。区领导对这批博士的境况非常重视,要求人社局拿出方案解决相关问题,但直到目前为止,情况没有任何的改善。

  “引进人才的政策落实不了,对武汉市招才引智的形象会造成影响。”投诉人说。

  记者致电东西湖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想了解情况。该负责人表示要向领导汇报后再进行回应。截至发稿时间,记者还没有收到相关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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