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级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启动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8-21

  记者从市就管中心了解到,苏州市级企业稳岗返还申报于近日启动。这批返还资金将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

  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是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业功能的重要举措。该项稳岗返还政策分为“企业稳岗返还”、“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两类。企业稳岗“返还”申请,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地统筹区或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2018年度苏州市区按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8%执行。

  “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规定,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规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承诺获得稳岗返还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需要提醒的是,稳岗返还”“申报期至2019年12月,每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至28日(遇节假日提前)。2019年12月达到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条件的,可在2020年1月31日前进行补申报。企业可至参保地人社部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也可通过“企业网上申报平台”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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