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十项措施助科技型企业发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02-20

  2月16日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我市制定十项措施,全力支持和服务南宁科技型企业抗疫情、渡难关、促发展,适用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

  这十项措施分别是:全力支持科研力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科技攻关,对南宁市企事业单位自行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研究优先列入2020年南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予以后补助的方式支持。

  对获得科技部、自治区科技厅2020年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等项目支持的南宁市企事业单位,给予获支持项目金额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启动2019年度企业各项奖励性后补助申报工作,在完成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奖补资金。包括: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5万元/家;获批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奖励30万—200万元/家;获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奖励15万—500万元/家;获得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奖励性后补助最高50万元/项;获得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家、自治区奖项及市级一等奖的企业奖励资助10万—20万元/家。

  开展科技创新券申请兑付工作,通过提高科技创新券支持上限、调整补助比例、放宽申领兑付条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等,为企业提供最高2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进一步缓解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资金压力。

  鼓励南宁市企事业单位引进、培育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博士、南宁市高层次人才或相当水平的国内外人才,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研究,并申请2020年度中国—东盟区域性国际人才高地创新人才项目、南宁市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项目的给予优先支持,最高资助100万元。

  启动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不跑腿”办理,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作为审批依据。对企业引进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薪酬的20%补贴、每年最高20万元。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企业减免租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在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上予以优先支持。

  启动受理科技保险补贴,增加受理申请批次,加快科技保险补贴资金审批,分散和降低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风险。发挥南宁市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增信和风险补偿作用,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对接,精准匹配专项融资服务,对企业信贷申请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提升融资效率。

  推行“零跑腿、线上办、加速办”的网上办公服务企业模式,指导企业线上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项目后补助申报等业务工作,实行在线审核材料、线下接收企业邮寄材料、电话网络咨询服务等,加快推进各项业务开展。

  对疫情期间执行期满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准许延期提交验收结题申请;因项目负责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不能按期验收结题,以及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科技计划项目,允许延期验收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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