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有重奖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10-17

  从大连市金融局获悉,大连市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以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提升大连城市金融资源集聚能力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

  新的政策措施涉及大连鼓励发展金融体系、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等诸多方面的激励措施,比如在连设立金融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最多可以奖励1亿元。其中,涉及金融机构支持大连实体经济、薄弱环节方面的奖励机制更吸引人关注。

  支持连企在公开市场上市、挂牌

  新措施规定:

  大连市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鼓励大连市企业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按照企业上市不同环节给予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

  鼓励大连市企业通过并购、借壳等方式上市。企业境内非首发上市,异地收购且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大连,或收购大连本地上市公司且使上市公司自收购之日起一年内实现扭亏为盈、净利润或者总资产规模增长20%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补贴200万元。

  鼓励大连市企业境外上市。企业在境外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实现融资1000万美元以上(含首发和非首发)的,一次性给予补贴300万元;

  鼓励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支持大连市股权交易中心发挥功能,鼓励企业在“四板”市场挂牌。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

  鼓励利用金融机构总部资金。对成功争取总部资金投向大连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等的金融机构在连一级分支,按投放额的万分之一予以奖励,50万元封顶。

  鼓励金融去杠杆。对大连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批量收购大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按收购合同额的万分之五予以补贴,50万元封顶。

  鼓励社会资金投向涉农地区。对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予以奖励。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面向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

  鼓励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对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经办金融机构按贷款余额的千分之五给予补贴,30万封顶,银行与主承保公司按3:7分配。

  鼓励地方性金融组织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年度累计贷款额居全市行业前三位、近三年监管评级A级以上,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奖励,首位奖励10万元。对年度累计担保额居全市行业前三位,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融资担保公司给予奖励,首位奖励10万元。

  鼓励发展涉农保险。对年度涉农保险保费规模居我市行业首位的保险公司,给予10万元奖励;对推动增加农业保险试点险种的主要职能机构,每新增一个险种予以经费补助1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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